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7号)、《关于印发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2021]1号)要求,现将2023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生计划2023年,山西省公费农科生由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科院)招生,全省招生计划147人,其中河津市招生计划3人,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可转入该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二、报考条件(一)热爱“三农”事业,(二)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自愿签订《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书》,三、招生录取公费农科生通过高考选拔,公费农科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四、签订协议(一)公费农科生入学前需与山西农业大学和我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二)公费农科生毕业后应当到定向就业市所辖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定向就业,(三)公费农科生履约管理办法,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