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滨工信发〔2023〕5号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分局: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鲁工信规[2023]109号)转发给你们,4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于7月7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联系人:市工信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刘芳明0543-2215159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高明昊0543-3187796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鲁工信规[2023]109号)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州市财政局2023年6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市(不含青岛)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高水平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1〕1号)和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且符合下述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标准: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其中,(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或新开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五)项目在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完成的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置费10万元以上,申报文件包含2项附件:(一)2023年山东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1),(二)山东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4.2020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期间取得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三)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四)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请于7月14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包括2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