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人社规〔2022〕3号、桂人社函〔2021〕273号及桂人社函〔2022〕296号文件,岑溪市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申报的西部(岑溪)创业园大业核心区被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现计划在上级下达我市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的建设奖补资金100万元当中先拨付30万元至岑溪市工业园区管理中心,该资金主要用于创业项目推介,帮助园区企业招聘、稳岗、留工,农民工职业技能技术提升,企业管理层管理能力提升,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新入驻企业搬迁等提升创业园运营管理水平和促进创业就业相关方面支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6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岑溪市广南路85号,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5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