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37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1】84号)文件要求,经第三方审计,我局拟定了荆州市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事项)的奖助企业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公示期为7天,奖助企业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送达市商务局外贸科,附件:(荆州市)2021中央外经贸(加工贸易、中小开)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xls(副本).xls(联系人:外贸科熊丹8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