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政策待遇兑现工作,按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关于公布享受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政策2021年度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和兑现政策待遇的通知》(银开管发〔2023〕18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享受政策待遇人员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核(兑现)年度2022年1~12月,以享受政策待遇人员2022年在申报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为一个兑现周期,2.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须重新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36个月;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超过3个月未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取消待遇资格;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企业的,经开区停止兑现,享受政策待遇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且2022年在申报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计发一次,2.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在原申报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新单位工作满1年后,须重新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超过6个月未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取消待遇资格;未在申报单位工作满5年或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企业的,经开区停止兑现,3.享受政策待遇期间,仍在申报单位工作,自愿变更保障方式为生活(租房)补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三)共有产权房1.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人员应在申报单位和经开区辖区企业中工作满约定年限,并严格履行《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共有产权房入住协议》中的约定和义务,期满后享有100%产权,3.自愿购买全部产权的,应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书面申请,(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3.享受生活(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待遇人员,须提交农业银行借记卡(卡号面),请与身份证正反面彩印至同一面,请扫描“资格复核”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大学生宜居|资格复核]→提交信息,四、非银川经开区公布人选的转入及复核1.非银川经开区公布的2019~2020年度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入选人员,变更工作单位至经开区辖区企业并由经开区兑现相应政策待遇的,须按照经开区宜居工程政策待遇兑现要求进行资格复核,2.请加入钉钉工作平台,提交转入登记信息,将纸质材料1份送交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4)申请人与经开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甲乙方信息页、合同期限页、工作岗位页、签字页应必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2022年、2023年1~5月)、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该单位发放工资至2023年5月),2.享受银川经开区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政策待遇人员应认真对照兑现要求,如实提交复核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待遇资格,记入诚信档案,联系人:许媛媛5062867王云8688320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附件:1.银川经开区大学生宜居工程资格复核人员名单2.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入选人员转入申请表3.变更/终止待遇申请书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