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二、申报条件1.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工程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或质量问题投诉少于3起,单跨跨度≥30m的桥梁工程,9.钢结构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的钢框架住宅或公共建筑工程,7.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或先进性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交通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申报,由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由市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市有关部门与地方合资建设的工程,由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推荐,统一由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4.其它未尽事宜按《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规定执行,联系人:杨慧嘉84387340(房建、市政、钢结构等类别)章瑾84387776(房建、市政、钢结构等类别)韩月84387771(园林工程)张宁84355162(交通工程)附件:1.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2.2023年度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汇总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3年6月21日印发附件1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附件22023年度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