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不断推动农机装备结构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喀什地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第一批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和本地农机装备实际需求,积极争取第二批补贴资金,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已下达喀什地区3591万元,为进一步优化“三夏”农机装备结构提供政策支持,喀什地区争取中央提前下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4556万元、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627万元,已兑付19458.048万元,带动广大农民、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资金46623.353万元,户均收益2.56万元,喀什地区将进一步优化补贴范围,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