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财金〔2022〕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江苏省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企业对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财金〔2022〕25号)文件要求,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电子扫描件,各单位应于4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宝应县财政局工贸科(宝应县苏中中路118号501室),逾期将不再受理,二、申报企业需对其经营合规性、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填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不得申报省财政普惠金融奖补资金,联系方式:财政局工贸科吕清,电话:0514-88223064,宝应县财政局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