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3〕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初审、推荐,市市场监管局复核,拟推荐宁波博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89家企业为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来电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74—89189795)反映,附件:2023年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公示名单.docx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