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00万元,三、操作程序(一)申报,购机者向建设地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宁波市设施农业大棚补贴申请表》(附件6)、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将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对设施农业大棚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并核实申报材料,生产企业和购机者对建设质量和标准相互确认,由购机者向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提出确认申请,提交《宁波市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7),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按要求审核成套设施装备生产(建设)企业资质和产品条件,对设施大棚建设面积进行实地确认,确认完成后在《宁波市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7)签字盖章,结合辖区产业发展合理性做好申报主体的初审工作,要做好设施农业设备补贴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