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金融机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建〔2023〕91号)要求,二、贴息时间和标准2023年度贴息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主要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发放的符合贴息政策的贷款,主要范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发放的符合贴息政策的贷款,(二)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0月25日前提交经初审后第一批次贴息材料,2024年1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的第二批次贴息材料,(三)需提供的材料1、各金融机构州(市)分支机构按上述时间节点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盖章的纸质材料,按上述时间节点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填写完善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的贴息材料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金融机构省级行复核的结果进行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贴息材料终审结果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前和2024年3月1日前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安排方案提供省财政厅,各州(市)财政局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和2024年3月20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和2024年3月25日前将贴息资金兑付至有关企业,附件:1.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2.承诺书3.确认书4.审核情况说明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潇丹0871-63565381省财政厅戴萍0871-63621292邮箱:52445884@qq.com(附件下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