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企发〔2023〕60号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做好试点,为及时推动开展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拟申报试点城市应为企业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示范带动性强,我省拟推荐1个试点城市,二、方案编制拟申报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编制本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见《通知》附件1),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在重点行业领域(见《通知》附件2)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开展试点,三、工作要求(一)有申报意愿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吃透《通知》精神,填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联系回执表,(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两份于2023年7月12日前上报省小企业局、省财政厅,联系人:省小企业局白泽林17636165124省财政厅李江为13834529944邮箱:省小企业局sjfwtxc@163.com省财政厅ljw13834529944@163.com附件: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2.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联系回执表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西省财政厅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