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4日8:00至8月4日16:00,program@istic.ac.cn4.业务咨询电话:(1)“物台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2)“发育变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3)“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4)“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5)“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7)“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6(8)“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9)“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10)“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8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3.“物台调控”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4.“发育变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5.“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6.“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7.“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8.“催化科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9.“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10.“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11.“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12.“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