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管理办法》(汕府科〔2022〕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1日~6月28日,共8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54-88426675、0754-88426674(传真)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邮编:515031)附件:2023年度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拟认定名单.pdf汕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