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高科办〔2020〕9号)有关规定,经企业向所属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初审盖章后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审核后,提出2023年度第一批农贸市场(集中交易点)长效考核区级资金补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21日起至6月28日止,二、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受理机构对受理的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三、受理机构和受理电话受理机构: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925电话:89288473、89288993邮箱:nbgxqxbw@163.com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农贸市场(集中交易点)长效考核区级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公示.doc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