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6〕27号)、《关于印发2017-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0号)、《关于印发2019-2020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杭财企〔2019〕10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对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车补助要求的2119辆新能源汽车(其中:个人用户1733辆,单位用户386辆),拨付市级财政补助金额3971.7141万元(其中:个人用户3256.656万元、单位用户715.0581万元),现将2023年杭州市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终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6月21日-6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或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119(汽车产业处)、85257148(驻局纪检组),传真:85257100,附件:附件1:杭州市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单位).xls附件2:杭州市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个人).xls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与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