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落实货物装载源头监管,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和《镇江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区治超办会同相关单位对我区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形成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等两个清单,现将两个清单予以公示,请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主动落实源头监管工作,并请社会各界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2023年度货物装载源头及重点货物装载源头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