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政办发〔2022〕31号《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诸科〔2022〕16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拟对240家2022年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经费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3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科室:高新科0575-89089598地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科技局521室附件:2022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经费汇总表.doc诸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