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南部城镇建设项目一期)(编号:44190020234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南部城镇建设项目一期)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为完善园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3443公顷,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3443公顷,涉及9个落实地块,位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松木山村、黄草朗村、洋坑塘村,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3443公顷,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五、批准日期:2023年6月19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20日附件:1.关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南部城镇建设项目一期)的成果公告.pdf2.附件1、落实前.pdf3.附件2、落实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