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经费的通知》(北财农〔2023〕7号)、《合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合财农〔2023〕8号)等精神,为推进项目工作实施,由合浦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合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补助项目》承担主体进行遴选,经专家组对报名参加遴选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合浦县冠兴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2023年合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补助项目》承担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2023年合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79-7285975),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署真名,2023年6月20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