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丽水经开区经促部,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省级研发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具体申报要求详见: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二、申报时间1.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7日,2.省级企业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3.省级高企研发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请各县(市、区)科技局、丽水经开区经促部按以上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提交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并报送至丽水市科技局高新处(莲都区灯塔街157号科技大楼508室),联系人:高新与成果处(基础处)吴庆燕联系电话:0578-2905639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省计算所沈涛联系电话:0571-85151402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丽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0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1).pdf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pdf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