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3〕490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实施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庐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的通知》(2023年5月29日发布于庐江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在公告时限内,共有10家单位提交了申报材料,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6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召开了培训机构遴选评审会,现将庐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公示如下:庐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庐江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庐江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庐江县生态能源局庐江县水产技术推广试验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0日至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庐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1-87330737,庐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