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关于对标示范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对认定满2年的汕头市潮阳区金恒星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组织进行评价,基地运作情况符合评价要求,评价结果拟评为合格,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6月26日,联系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3613068,汕头市潮阳区创业孵化基地评价结果公示运营单位创业孵化基地名称评价结果汕头市潮阳区棉北顺情制衣厂汕头市潮阳区金恒星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合格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