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珠金发〔2022〕5号)《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珠金人社〔2019〕884号)《金湾区产业人才购房和引进人才租房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珠金人社〔2019〕88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度金湾区产业人才购房补贴续领申报工作,二、申报对象本次申报仅面向已成功申领首笔产业人才购房补贴且仍在补贴发放期的产业人才(申报系统自动识别),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已成功申领过首笔产业人才购房补贴且仍在补贴发放期的(名单详见附件),(二)申请人在符合《2023年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申报系统自动识别)条件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名录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在名录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薪金收入达到12万元或月均1万元,(四)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购房时间在首次取得产业人才卡时间之后,(三)工作证明1.已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就业(用工)登记备案的无需提供,(五)上一年度《申报收入证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重点复核资格条件等情况,对通过复核的人才向社会公示,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编制补贴名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款“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为个人补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5)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问题咨询电话:0756-7262615系统问题咨询电话:2602051、2602052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110室(6)名录企业申报咨询经办机构: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咨询电话:7263009、7263812、7261993、7262663咨询QQ群:105434535说明:名录企业查询可通过“金湾人才”微信公众号,附件:历史申领记录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9日附件:1.附件:历史申领记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