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记入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的单位和个人,限制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有关要求,并按《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锡科财〔2021〕71号)作出相应处理,有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有2个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无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按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连同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无锡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701室),3.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2.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附件:1.2023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申报指南2.2023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产学研合作补助(国际))项目申报指南3.无锡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2023年6月15日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