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4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地(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52544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执行中市县收入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企业单位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科目,事业单位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科目,(三)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中省直单位要按照吉财社〔2019〕59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吉财预〔2016〕895号)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42号)要求,现一并下达市(州)、相关中省直单位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2.xx市(州)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3.(xx单位)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6月19日附件: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附件2.2023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市州分解表.xlsx责任编辑:财政厅_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