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规〔2021〕4号,见附件2),同步近期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2022年度法务机构奖励补助工作安排,自贸委拟于2023年6月20日至7月31日期间开展自贸先行区扶持奖励政策2022年度申报工作,现发布申报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请相关机构按申报要求,及时通过厦门自贸片区办事大厅窗口或自贸委官网政策兑现线上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办事大厅收件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办事大厅25号窗口(自贸先行区扶持政策申报),收件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联系电话:2630210,附件: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2022年度申报指南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若干措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