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我局负责组织推荐深圳市相关领域申报项目,二、已申报过2023年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我局将根据立项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申报,未申报过2023年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通过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申报材料,我局将择优推荐申报,三、请被推荐单位于7月6日前,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