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20〕200号)、《关于同意永丰县潭城粮油购销公司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部分内容变更的批复》(永发改投资字〔2023〕115号)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组织发改、财政、行业主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施工、监理、设计等专业人员参与,认真察看、核实、确认变更的工程量,并实行现场会审会签,拟将招标后签订的采购合同中钢罩棚及棚内硬化项目工程量资金为36.3713万元变更为实施14座仓库内墙保温隔热墙面项目,工程量不超过原项目资金,以财政评审为准,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永丰县潭城粮油购销公司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建设单位永丰县潭城粮油购销公司设计单位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江西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鑫小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梁海民变更内容将钢罩棚及棚内硬化项目变更为14座仓库内墙保温隔热板变更理由更加高效杀虫、通风,提高粮食品质和保温隔热等变更概算36.3审查意见同意监督举报电话13879690116永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