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奉新县城区实行活禽集中检疫、白条上市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禽类交易行为,就城区活禽集中检疫、白条上市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从2023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城区各类活禽交易点,西以环城北路,北以环城北路、环城北路东延伸段(在建)为界,全面实行活禽集中检疫、禽类产品白条上市销售,城区设置三处集中检疫点,三、在禁止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和其他等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宰杀活禽,四、进入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所有销售禽类产品经营户销售的禽类产品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标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不得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类产品,不得购进、使用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禽类产品,六、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禽类产品品质实行业主负责制,七、县农业农村、市监、商务、生态环境、卫健、城管、公安等部门将依据职责做好活禽集中检疫及禽类产品经营管理相关工作,规范禽类产品销售市场秩序,监督举报电话:0795-4508315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奉新县农业农村局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奉新县生态环境局奉新县商务局奉新县公安局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