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2号)要求,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石首市农业农村局、石首市财政局认真组织项目建设,完成了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内容,经三方机构审核及专班会商同意,拟对石首市群兴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20家项目建设主体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330.3515万元,现将拟奖补的主体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石首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716-718680913872312445附件:石首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主体奖补明细表石首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月6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