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现就做好服务贸易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重点服务进口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2019年第14号),(不得重复申报进口贴息事项)(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企业扩大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规模,(不得重复申报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三)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支持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不得重复申报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二、支持方式和标准以贴息和规模增幅补助的方式,每个企业资金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30万元,每个企业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项目,(三)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进出口业务(不低于50万美元),(四)申报企业应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和“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申报项目介绍等4.贴息事项明细表(附件3、4、5)5.合同及银行出具的收/付汇凭证复印件6.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及相关票据)7.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五、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准备两份纸质材料报送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需出具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明细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三个平台对申报单位五年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四)市商务局对项目评审结果所涉及的申报单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不低于15%的比例抽查复核,附件:1.封面2.贴息事项申报说明3.重点服务进口明细表4.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5.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明细表6.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查询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2023年6月15日(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刘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