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审核情况公示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河北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108114辆,补助资金112547.4299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河北省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3家企业10811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拟申请补助资金112545.6203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2日联系电话:省工信厅0311-87800069(传真同号)省财政厅0311-86771597省科技厅0311-85891811省发改委0311-88600169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电子邮件:yxch005@163.com附件: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