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重点函〔2022〕385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现就202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安排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到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二)申报单位,由相应部门、企业直接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由相应地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向我委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三)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组织(委托)开展前期工作的承担单位基本情况,6.申请前期工作经费的主要理由和项目建设的政策依据(请提供政策依据文件首页、项目在文件中的页面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四)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省有关单位加强审核把关,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原则上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