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6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服务指南(试行)为了贯彻执行《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可以申请办理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优先审查申请不予受理:1.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审查申请暂缓受理:1.代理机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涉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未及时主动撤回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诉的,四、提交材料(一)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或者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简称“请求书”),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3/)(二)请求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2.涉及国家其他重点发展行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以外)和福建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鼓励的产业的,申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7.无效宣告案件所涉专利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的专利侵权纠纷,还应提交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1.现有技术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1.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的专利申请,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五、要求与时限(一)申请人应以当面或邮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提交办理相应专利优先审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