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局(管委会):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3年6月14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第三条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扶持资金由自贸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列支,第二章支持内容第四条首次挂牌数据产品支持鼓励数据交易场所支持企业挂牌数据产品,对浦东企业在数据交易场所实现首次登记挂牌数据产品的,第五条优质数据产品流通支持鼓励数据交易场所支持企业流通交易优质数据,对浦东企业年度内在数据交易场所挂牌交易或购买数据合同个数达到10个且合同总金额达到500万元的,数据交易场所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片区管理局提出扶持申请,第八条申报材料数据交易场所提出扶持申请,(一)首次挂牌数据产品支持申报材料1、首次挂牌数据产品支持申请表,2、各挂牌企业的数据交易场所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3、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各挂牌企业的证明材料,3、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各交易企业的证明材料,第九条资金拨付浦东新区科经委最终核定通过的扶持资金金额,浦东新区科经委负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