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漳政办〔2023〕7号),确保全市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补充耕地任务包括补充耕地面积、补充水田面积、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等三项指标,区委、区政府将补充耕地任务列入芗城区2023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各镇(街)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补充耕地项目,通过科学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立地条件实施土地平整,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质量等别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的,2023年剥离再利用任务数将按2019-2022年已批已供未建设项目和2023年批准已供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质量等别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数量下达,各镇(街)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各镇(街)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位置准确、数量真实、质量可靠,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旱地改水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