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根据《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培育和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现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培育工作,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二、推荐渠道(一)隶属于省直部门的申报单位通过省直部门推荐上报,(二)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推荐上报,材料由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提交,(三)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单位通过管委会推荐上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至主管部门,请各主管部门于7月31日17:00前通过系统将推荐单位信息提交至省科技厅,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报送至省科技厅资源环境处,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环境处华瑞王婷联系电话:0371-65967328,65941081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221房间附件:1.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申报条件2.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申报材料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