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申报工作,二、申报事项(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新能源汽车购置所需申报材料(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由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购车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1.购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账户,(二)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由符合条件的公用充换电设施(加氢站)投建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1.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充换电设施(加氢站)建设备案、验收资料(建议投建主体在属地通过投资3.0平台进行项目备案赋码),4.证明充换电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检验检测或认证等资料,5.证明充换电设施具有公用属性的有关资料,联系电话:13606796567/736567)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14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6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申报工作,二、申报事项(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新能源汽车购置所需申报材料(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由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购车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1.购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账户,(二)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由符合条件的公用充换电设施(加氢站)投建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1.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充换电设施(加氢站)建设备案、验收资料(建议投建主体在属地通过投资3.0平台进行项目备案赋码),4.证明充换电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检验检测或认证等资料,5.证明充换电设施具有公用属性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