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6月12日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激光产业扶持办法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文件精神,给予工业厂房建设扶持奖励:(一)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3亿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二)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亿元(含)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厂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1亿元(含)以上3亿元(不含)以下的项目,3亿元(含)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经区认定的激光产业园可参照享受工业厂房建设扶持奖励,第五条鼓励企业建设具有发展前景的激光产业项目,同一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亿元,实际物业租赁面积1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以内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给予10元租金补贴,超出1万平方米面积部分按5元租金补贴,(二)投产后销售额达1亿元至3亿元(含1亿元),(三)投产后销售额达5000万元至1亿元(含5000万元),实际物业租赁面积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内的,实际物业租赁面积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内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给予10元租金补贴,超出2000平方米面积部分按5元租金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