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35号),现下达你地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339万元,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的中央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标识为“03省级直达资金”,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各地卫健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附件:1.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6月13日附件:附件1: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xls附件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责任编辑:财政厅_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