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吉林省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服务企业行动计划,二、任务分工(一)服务重点工业企业行动计划,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二)服务重点服务业企业行动计划,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三)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行动计划,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四)服务十大产业集群企业行动计划,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五)服务重点旅游业企业行动计划,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六)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动计划,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七)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行动计划,各牵头部门制定本领域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各牵头部门按照问题清单(附件1)和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附件2),明确企业(项目)名单、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各牵头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各乡镇及部门参照本方案制定专项服务企业行动计划,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对服务企业事项落实不到位、跟踪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