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拟对潮州市300万千瓦海上风电预选项目进行公开竞争配置,二、申报主体参与资格(1)申报主体应以企业总部名义或指定下属一家企业参与竞争配置(需提供该公司参与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授权文件),(2)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诚信履约情况良好,(3)申报主体(含主体所属集团)2022年以来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4)申报主体需向潮州市政府作出承诺,其申报由绝对控股企业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竞配,四、申报数量同一主体单独申报和代表联合体申报的全省国管海域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将每个项目评分前两名的申报主体名单及评分情况,连同其申报材料、佐证材料一并于2023年6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五、报名及领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凡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须在2023年6月16日前(上午9:00-12:00,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的承诺函(模板详见附1),应明确牵头申报主体企业及联合体成员等情况,2.申报名称按照“申报主体+竞争配置项目名”命名,4.申报材料按资质文件、申报资格材料、佐证材料、评分指标等顺序,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诺函.docx附件2:企业承诺函.docx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12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