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规定,经就业促进科审核,有26家企业共355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拟为26家企业355人发放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共计355000元,(明细见附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联系电话:0349-2288626附件:(26家)2023年小微企业补贴花名表.xlsx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