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两区四基地”重点改革项目建设,决定开展“宿迁市电商直播基地”确认工作,直播电商基础较好、具有良好规模和集聚效应的直播类电子商务基地(园区、楼宇),(二)确认数量,按得分高低(70分以上)确认“宿迁市电商直播基地”10个,二、确认标准(一)运营主体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二)项目已建成运营,(三)项目实际经营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三、申报材料(一)宿迁市电商直播基地申报表,四、申报程序(一)组织申报,属地商务部门对照宿商发〔2023〕46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牵头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公示确认,公布“宿迁市电商直播基地”确认名单并授牌,宿迁市商务局中共宿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