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8日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4号)精神,每家企业每场展会补助不超过2人,合计不超过1万元,每个展会按展位费的2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只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的补助,按照参展企业的特装费用实际支出的2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可获得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组织1家企业参展即给予500元的组展奖励,每个展会组展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支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三、支持外贸促稳提质6.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