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2〕663号)相关要求和申报程序,我厅共收到济南市莱芜区等26个县(区、市)提交的创建申请和实施方案,为确保我省推荐示范创建县名单审核的公平、公正,在前期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厅邀请山东大学等单位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对26个县(区、市)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创建基础、创建报告、创建任务等8项评分指标综合评价,根据分工每位专家分别负责各县(市、区)2-3项细化指标评审赋分,体现各县(市、区)横向比较,各专家原始评分情况汇总形成评审结果,根据交通运输部申报要求,郯城县87分、招远市84分、齐河县82分)拟作为我省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名单推荐上报交通运输部,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厅反映,电话:0531-51762169传真:0531-51762158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9号1506房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