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试点推广工作,一、试点推广内容试点推广必须开展的三项内容:父母本宽行栽插、母本机插秧、无人机赶花,飞行高度、飞行速度、赶花次数由承试单位根据品种特性自己确定,支持科研单位在东坡区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试验,二、试点推广面积试点推广面积由制种业主自愿申报,每个制种业主申报面积不超过2022年制种总面积的10%,单个试点推广面积不低于20亩,可以联合开展试点推广,全区试点推广总面积为所有申报面积之和,三、试点推广风险知晓风险,参与试点制种户应提前知晓试验可能带来的风险,四、试点推广补助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将对试点推广风险进行补贴,补助标准:经核实后的全区试点推广总面积,制种大户(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试点推广工作、知晓试点推广风险、自愿承担风险的情况下,自愿申请参加试点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