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42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府网站和新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与建设,并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县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未发现安全与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单项否决”问题,对于政府网站自查发现的问题,县政府办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及时下发普查通知单,要求各单位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工作,(二)县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结果全部合格,县政府办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云霄县将进一步强调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性,县政府办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将坚持每季度开展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工作,加强网站栏目更新和新媒体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信息检查工作,县政府办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将对容易出现错敏词汇的“通知公告”“云霄要闻”等栏目和“云霄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进一步强化“三审三校”,附件:云霄县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附件云霄县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序号责任单位(账号名称)运行总数检查数不合格数合格率1政府办(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110100%2政府办(云霄县政府网)110100%3司法局(云霄普法)110100%4公安局(云霄公安)110100%5交警大队(云霄交警)110100%6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110100%7交警大队(云霄县交警大队)110100%8政府办(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10100%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