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岩区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修订)》(黄科〔2020〕3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黄岩区2023年第一批创新券申请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材料载体券由创新载体提供兑付材料,企业券由企业提供兑付材料,创新券兑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下:1.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兑付申请表(附件,5.服务项目对应的研发辅助账(需盖章),申请兑付单位需在“浙江科技大脑”上传以上2-4项兑付材料扫描件,并在浙江省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223.4.65.61:8080/extradeduction/enterpriseLogin.html),按照系统要求上传企业所有研发项目,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三、注意事项1.企业、创业者购买服务在2万元以下的全额用创新券抵扣,超出部分按50%用创新券抵扣,每个企业、创业者全年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为5万元,2.对骗取创新券的企业和创新载体,附件1.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载体兑付申请表2.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企业兑付申请表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载体兑付申请表、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企业兑付申请表.doc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日。